人民网北京6月21日电(记者 李婧)“赵红霞没有说过和雷政富有感情!”今天早上,记者与“重庆不雅视频敲诈案”被告人赵红霞的辩护律师、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主任进行了连线,他否认了“赵与雷”有感情的说法。
赵红霞与雷政富“最初有感情”说法不实
重庆市渝北区法院20日开庭审理肖烨等6人利用不雅视频敲诈勒索案。据指控,肖烨与许社卿商议,利用妇女群发短信色诱官员与其发生性关系,并密拍性爱过程和设圈套实施“捉奸”,以此来勒索官员财物或迫使官员为其公司谋取利益。其中,2008年2月,肖烨以“借款”之名勒索雷政富300万元;2009年9月,肖烨以需资金周转,假借“借款”之名勒索周某200万元。公诉机关认为,肖烨、许社卿、严鹏、赵红霞、谭琳玲、王建军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,组织、策划、实施敲诈勒索,非法获利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其中,肖烨、许社卿为主犯,严鹏、赵红霞、谭琳玲、王建军为从犯。
针对今晨有关媒体的“赵红霞受审哭求雷政富作证”并称俩人“最初有感情”的说法,张智勇律师进行了否认。“第一,赵红霞没有当庭申请雷政富出庭。是我作为她的辩护律师申请雷出庭作证,而且是十天前进行的申请。第二,赵红霞不可能与雷政富有感情,这很荒唐。”张律师说,案发时,赵红霞自认为与主犯肖烨是“恋人关系”。她与雷政富发生关系,是为肖烨做出牺牲,希望帮助他事业成功。“赵红霞怎么可能在为爱情牺牲的同时,与另一位50多岁的男子产生感情呢?”
张律师回忆,法庭上,一名律师询问赵红霞,是否与雷政富发生了“亲密关系”?赵红霞因发生了性关系就当然地认为确实有亲密关系。也许这个细节后来被谬传为“有感情”。
肖烨、许社卿、赵红霞皆否认指控
法庭上,肖烨、许社卿、赵红霞的辩护律师均为他们作无罪辩护。
肖烨的辩护律师认为,肖烨被指控敲诈的500万元,均为合法的借贷关系,因此不构成犯罪。
许社卿的辩护律师认为,在指控的这些事实中,许社卿参与的非常少,也没有不当得利,因此不构成犯罪。
赵红霞的辩护律师张智勇认为,赵红霞与该案的主犯自始至终没有“共谋”。“肖烨认为300万是借款,而赵红霞连300万的事情都不知道。无论是借款还是敲诈,赵红霞都没有共谋,不构成敲诈勒索罪。”张律师说,赵红霞被羁押的前四个月都不知道该案涉嫌的数额是300万。
张律师也表示,虽然否认指控,但是赵红霞在法庭上也表现出深深的后悔。“在陈述阶段,她提到给自己的家庭带来的伤害,和自己7个月没有见过面的幼子,曾一度哽咽。但是她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,没有哭出来。”
庭审首日持续十余小时
因此案涉及个人隐私,根据法律规定,法院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。鉴于涉案人数众多、案情复杂,法院预计该案庭审两天。昨天,庭审从早上9:30分一直持续到晚21:00许,但案件的举证质证程序尚未结束。今天的庭审将继续举证质证阶段,以及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,预计仍将持续很长时间。张智勇律师表示,“我认为,庭审程序体现了公平,尊重诉讼权利,充分听取了被告人、辩护人的发表的意见。我相信法院能做出公正的判决。”
张智勇律师介绍,在接受赵红霞家人委托之后,他会见赵红霞20多次,他认为赵红霞作为一名受人摆布的“棋子”,从某种意义上说,也是一名受害者。目前,智豪律师事务所为赵红霞一案成立了刑事辩护律师团队,希望帮助她早日回归家庭。
公诉机关把肖烨、许社卿作主犯,赵红霞、谭琳玲、王建军、严鹏是从犯。张智勇称,因为刑法修正案(八)是在2009年开始实施,增加了一款数额特别巨大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,但事情是发生在2008年,公诉机关是根据97刑法来指控敲诈勒索罪,97年的刑法对敲诈勒索罪所定刑期是不超过10年,所以这个案子最重的主犯不会超过10年。
(原标题:律师:“赵红霞称和雷最初有感情”说法不属实 主犯刑期不超10年)